(一)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且数额达30万以上,鉴于此属“数额巨大”,要做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准备,应尽快退还公款,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30万以上为“数额较大”,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有情节严重情况,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时应主动交代情况,积极退还公款。
(三)若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需尽快筹集资金退还公款,以降低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