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确定持续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数额时,首先应考虑被侵权人所受损失,涵盖财物损毁价值、医疗费用等直接损失,以及预期利益损失等间接损失。
(二)若被侵权人损失难以确定,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计算,依据侵权产品销售数量、销售价格、成本等因素来确定获利情况。
(三)若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确定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进行判决,考量侵权行为性质、持续时间、后果、侵权人主观过错等因素。
(四)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形,被侵权人可请求相应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