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第三人合同以合同相对性原则为基础,第三人有接受或拒绝利益的权利,债务人对第三人可行使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1.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利益第三人合同的基础,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依约定和相关规定确定,这确保了合同基本框架的稳定。
2.第三人有自主选择权,接受利益时可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履行要担责;拒绝利益时,利益归缔约人,保障了第三人的权益。
3.债务人可对第三人行使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不安抗辩等,平衡了债务人的权益。法律未特殊规定时,适用合同编通则规定,并遵循公平、诚信原则。
建议在签订利益第三人合同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第三人知晓其权利,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时要有合理依据,以维护合同的公平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