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诉讼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起诉状中明确诉讼请求,包括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并详细说明对方出轨事实。
(二)参与法院调解: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且调解贯穿离婚诉讼全过程,需积极参与。
(三)提供出轨证据:若调解不成进入审理阶段,应提供对方出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四)主张财产分割:在财产分割方面,无过错方可以主张适当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