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避免因违规导致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处理。
(三)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律师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从法律角度提供有力的辩护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