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村里宅基地与地上房屋归属存在差异。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享有使用权,这是基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规定,保障了村集体对土地的统筹管理。
(2)地上房屋归属判断依据多样。村民自行出资建造的房屋,其拥有所有权;若家庭共同出资建造,房屋则为家庭成员共有,这体现了财产权与出资行为的关联。
(3)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继承情况不同处理有别。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可继续使用宅基地和房屋;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虽能继承房屋,但使用受限,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这平衡了集体利益和个人财产权益。
提醒:
处理村里宅基地和房屋归属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建造出资等相关证据。不同情况涉及的法律规定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