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合同和法规:严格按照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拆迁补偿。
(二)明确补偿内容:
1.土地补偿费:补偿临时用地使用权益损失,参考当地临时用地市场价格确定标准。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评估补偿。
3.青苗补偿费:针对农作物,按当季作物产值计算。
(三)处理合同约定情况:合同有明确补偿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约定的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行政裁决或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表明临时用地合同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若一方不履行涉及补偿约定的内容,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