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不服,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上诉需递交上诉状,内容包含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
(三)上一级法院审理后,若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若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若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