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对于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方式较为特殊,自查明身份之日起算,但侦查取证工作不能停。这保证了即使嫌疑人身份不明,案件侦查也能持续推进。
(2)即便嫌疑人身份不明,只要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可按其自报姓名移送审查起诉,确保司法程序能正常进行。
(3)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有限制,通常不超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4)对于特定四类案件,如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在上述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
(5)对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延长期限届满还不能侦查终结,经批准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提醒:侦查羁押期限有严格法律规定,嫌疑人及家属可关注期限是否合法。不同案情侦查期限不同,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