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司法机关,在处理盗窃案件时,要依据本地确定的具体数额标准来定罪量刑。若案件符合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即便数额未达本地标准,也应认定构成盗窃罪。
(二)对于民众,要清楚了解本地盗窃罪的数额标准,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同时,若遭遇盗窃,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