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民事纠纷,权利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行使权利,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追责。
(二)对于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情况,需留意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在该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要关注法定代理终止时间,在终止之日起三年内行使请求权。
(四)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受害人或其监护人应在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