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企业注销前要清算债权债务,外欠款处理方式多样。有清算组应追讨用于偿债,未追讨债权人可起诉;未经清算注销,股东担责;注销后发现外欠款,股东可追讨并按出资比例分配款项。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注销前的清算程序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环节。企业有清算组时,追讨外欠款是其职责,收回款项用于偿债,若未履行该职责,债权人有权起诉清算组成员。企业未经清算就注销,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需对企业债务负责,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偿还。企业注销后发现外欠款,股东作为权利主体追讨,追讨款项按出资比例分配,这是对股东权益的合理保护。如果在企业债权债务处理方面遇到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