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行政拘留情况,家属可在拘留执行后短时间内等待通知,若长时间未收到通知可联系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询问情况。
(二)对于刑事拘留,若家属未在二十四小时内接到通知,可先了解是否属于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待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正常会很快收到通知。
(三)当涉及司法拘留,若二十四小时后未收到通知,可向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咨询,法院若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通知不到会有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