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父亲有监护能力,姥姥想要抚养权较难实现,此时建议姥姥先与孩子父亲沟通,了解其抚养孩子的规划,看能否争取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二)当父亲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虐待、遗弃,或有重大疾病、经济困难无法抚养时,姥姥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邻居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三)在起诉过程中,姥姥要向法院充分展示自己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