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拖欠工资,劳动者应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二)对于工程款项拖欠,查看合同有无约定补偿标准,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约定的,可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三)对于其他债务拖欠,看是否有约定违约责任,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约定的,债权人可要求赔偿因拖欠造成的损失,损失以实际损失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