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当地立案标准。可通过当地法院、检察院官网或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明确所在地区盗窃案刑事立案的具体数额标准。
(二)明确特殊情形。若遇到未达数额标准但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况的,同样可向警方报案。判断多次盗窃看是否两年内三次以上;入户盗窃看是否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住所;携带凶器盗窃看是否携带违禁器械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器械;扒窃看是否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财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