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时,注册和使用的连续时间是一个重要条件。因此,各国商标法在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同时,也规定了商标续展注册制度,以充分保护商标这一无形财产权。这一点是商标权与专利权、著作权的明显区别。比如专利权,发明创造的“新颖性”是获得专利权的实质要件,但是任何技术的创新都是相对于时间而言的,“新颖性”仅存在于一定的期限内,随着专利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技进步,其新颖性随之逐步减弱,直至丧失,其创造价值必然越来越小,所以法律不能够长期保护。注册商标续展就是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商标注册人可以无限次地重复申请续展注册,这样就可以保持商标权的长期有效。应该注意的是,商标注册人只能在原核定的商标专用范围内要求继续保护。如果超出了原来的保护范围,就应该重新申请注册。以上便是商标申请续展的事项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