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正当程序,查账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请求,清楚写明查账目的,避免公司因认为目的不正当拒绝查账。
(二)明确查账范围,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会计账簿查阅受限更严格,按规定范围进行查账。
(三)注意查账的时间和地点,按公司指定的合理时间和地点开展查账工作。
(四)履行保密义务,对查账中知晓的商业秘密等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带来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