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若涉嫌洗钱罪,应及时自首,如实向司法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有可能免除处罚。
(二)单位涉嫌洗钱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积极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在犯罪后都要主动退赔违法所得,这也会作为量刑时的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