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标准时,先明确子女实际需求,如教育、医疗、生活等费用,以此为基础考量。
(二)对于有固定收入者,按其月总收入20%-30%比例支付抚养费;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升,但不超月总收入50%。
(三)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四)存在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五)支付方式上,尽量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用其财物折抵。
(六)双方先协商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