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要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可能用于洗钱或网络犯罪的帮助,避免陷入犯罪风险。
(二)在日常经济活动和网络行为中,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合作对象和业务的合法性,不轻易参与不明来源的交易。
(三)一旦发现身边可能存在洗钱或网络犯罪活动,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