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借贷合同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不用偿还。
(二)若已支付超出法定标准利息,先与放贷人协商返还,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主张返还。
(三)留存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借贷事实和还款情况。
(四)放贷人采取暴力催收等违法手段,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安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