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或个人要避免出现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的行为,应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二)在收到政府有关部门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责令支付劳动报酬的文书后,要在指定的期限内支付工资,避免达到立案标准。
(三)了解当地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合理安排资金支付工资,防止因拖欠数额达到标准而被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