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债务人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这赋予了企业主动解决债务困境的途径,通过合法程序来处理自身的经营问题。
(2)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能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这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3)清算责任人在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这确保了企业清算工作的依法进行,避免出现资产流失等情况。
提醒:不同申请主体申请企业破产的条件和程序有别,若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