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电力公司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等破坏种植条件,或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或治理,还可能对其处以罚款;若构成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若电力公司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责令其退还土地。若违反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要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等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若符合规划,会没收新建建筑物等设施,也可能并处罚款。对于非法占地单位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超过批准数量占地,多占的土地按非法占地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