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判断是否存在法定退还情形,即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若存在,女方应退还彩礼。
(二)若不存在法定情形,彩礼通常无需退还。
(三)若结婚时间短、彩礼数额大且给付彩礼使男方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可准备相关证据,向法院主张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四)若对彩礼退还存在争议,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