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为他人收取来源不明款项,在接受委托收款前,要充分了解款项来源的合法性,若有可疑情况,拒绝收款。
(二)如果已经收取了可能是赃款的资金,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
(三)若与他人有经济往来涉及收款,保留好相关的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以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