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对象条件,若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不是累犯,也不是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10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可考虑申请假释。
(二)核查刑期情况,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需实际执行13年以上;若有特殊情况,可争取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受此刑期限制。
(三)在刑罚执行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确有悔改表现,让相关部门认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配合相关部门评估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