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前个人房产动迁,正常动迁补偿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可自行保管该财产。
(二)当动迁考虑婚姻、人口因素有额外补偿利益,这部分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双方可先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三)双方对动迁补偿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要确保约定内容清晰明确。
(四)为避免纠纷,动迁前后明确财产归属,有疑问咨询专业人士,必要时签订协议并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