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避免行政责任,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费用报销,确保每笔费用真实合理,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对税法的认识。
(二)在民事层面,需加强股东监督机制,让股东及时了解公司费用使用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依据章程或法律维权。
(三)为维护市场信誉,公司要诚信经营,遵守财务规范披露真实财务信息,树立良好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