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想担任法人不能随时解除,需按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经与公司沟通、召开会议作决议、申请变更登记等程序,若公司不配合可协商、催告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法人变更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不想担任法人时,要先依章程与公司其他股东或决策机构沟通并提出辞任申请,这是遵循公司自治原则。之后公司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这是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决议作出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是为保证变更的公示效力和合法性,未经登记不产生对抗效力。若公司拒绝配合,先协商、发函催告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若仍无法解决,诉讼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如果在法人变更过程中遇到难题,不清楚具体操作或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