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作赔偿证据,但要满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条件,且需结合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法院才更可能支持无过错方赔偿请求。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用于证明一方与他人同居以请求损害赔偿的视听资料,必须具备合法性,意味着收集手段要合法,不能采用非法侵入住宅、安装窃听设备等违法方式。同时要保证真实性,不能有剪辑、篡改等情况。并且要和待证的与他人同居事实有关联,能清晰反映该事实。在离婚等涉及损害赔偿的案件里,无过错方若要凭借视听资料获得赔偿,仅靠这一项证据往往不够,需与其他证据共同构成完整证据链,法院才更倾向于采信并支持赔偿请求。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