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让自己在不知情关键信息下签合同,受损害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然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二)若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误解方应尽快整理能证明自己误解的材料,如合同条款与自己理解明显不符的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三)若声称不知情却无证据证明对方欺诈胁迫或自己重大误解,在签订合同时就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避免日后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