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争夺抚养权时,若自身不符合抚养条件,应先改善自身状况,如提升经济能力、营造良好生活环境、改正不良品行等,以提高获得抚养权的概率。
(二)若发现对方不符合抚养条件,可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如虐待、遗弃子女的证据,或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三)已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时刻保证自身符合抚养条件,为子女提供良好成长环境,避免被另一方起诉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