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不同抗辩权适用不同情形。
法律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若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则针对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债务,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当,后履行方可以拒绝相应请求。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时可中止履行,同时要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应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未恢复能力且未提供担保,先履行方可解除合同。这些抗辩权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合理运用能有效避免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如果在合同履行中遇到相关问题,不知如何运用这些抗辩权维护自身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