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想争取从轻处罚,可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盗窃行为,配合调查。
(二)积极立功,如提供其他犯罪线索,协助警方破获其他案件。
(三)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整个盗窃过程,不隐瞒、不歪曲事实。
(四)尽快将盗窃的35万元赃款退还,若财物已损坏或挥霍,可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
(五)真诚向被害人道歉,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