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在债务存续期间赠与成年子女房产,怀疑其逃避执行,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被执行人的债务情况、赠与时间等,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赠与合同。
(二)被执行人若想证明赠与行为有效,需准备充分证据,比如赠与的合理原因、资金来源等,证明并非为逃避债务,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一般条件。
(三)法院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根据事实情况作出判决。若撤销赠与,房产将归被执行人所有,可对其强制执行;若赠与有效,则不能直接执行该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