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委托他人代理起诉,首先要明确可选的代理人范围,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从中选择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二)委托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且在委托书里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若要让诉讼代理人进行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行为,一定要给予特别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