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团伙非法拘禁,第一时间要保持冷静,尽量拖延时间,寻找逃脱机会或引起他人注意以获得救助,同时留意拘禁场所特征、团伙人员体貌特征等信息。
(二)被解救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详细准确描述事情经过,积极配合调查。
(三)若作为团伙成员,应及时停止犯罪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