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未成年持刀伤人同伙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有无共同伤害故意及是否实施帮助、教唆等行为,若有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共犯。
(二)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情况不同,已满十六周岁的需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要担责;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量刑时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区分主从犯,从犯通常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且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