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最高额保证与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于连续发生的债权,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便利。最高额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通过协议确定最高债权额限度,在一定期间内对连续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责任被限定在该额度内。
(2)最高额抵押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担保财产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时,抵押权人可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
(3)这两种担保方式的优势在于简化了交易程序,避免了每笔债权都单独设立担保的繁琐,提高了交易效率,促进了经济活动的开展。
提醒:
在设立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时,要明确约定最高债权额限度、担保期间等关键内容。不同交易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