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主在车祸负全责后,应立即联系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由其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二)若交强险赔偿不足,及时与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沟通,按照保险合同申请赔偿。
(三)若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车主需自行承担剩余赔偿。
(四)在赔偿过程中,要注重收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相关凭证,如医疗票据、维修清单等,以便顺利向保险公司理赔。
(五)若对赔偿有争议,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