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14岁以下多次盗窃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管教,关注孩子的行为和心理变化,通过沟通、教育等方式让孩子认识到错误。
(二)若孩子的盗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监护人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动与被盗方协商赔偿事宜,弥补被盗方的经济损失。
(三)监护人要注重对孩子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培养,通过言传身教、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观念,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