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可先尝试协商,若能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收集对自己有利、对方不利的证据,如对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
(三)母亲若有抚养意愿和能力,且无不宜抚养情形,可强调自身优势争取抚养权;若母亲存在不利于抚养情况,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