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亲属分配死亡赔偿金时,若无特殊情况,配偶、子女、父母应均等分配。
(二)与死者共同生活紧密、经济依赖程度高的近亲属,像年幼子女、年迈无收入来源的父母,可适当多分。
(三)对死者生前照顾较多的近亲属,分配时可予以倾斜。
(四)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近亲属,分配时应少分或不分。
(五)赔偿协议对赔偿项目明确细分,如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专款专用归被扶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