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被害人,鉴于财产已退还,可根据自身意愿来决定是否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不想再追究,可选择不再起诉;若认为仍需对方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可提起诉讼,同时在法庭上说明对方已退还财产这一情况。
(二)如果是侵占方,应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在法庭上诚恳悔悟,强调自己退还财产的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退还过程,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