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不给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以子女名义起诉,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有探望权一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对方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可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若不履行,直接抚养方以子女名义起诉是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获得胜诉判决后,法院有权查询并划扣其财产以保障抚养费的支付。而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当该权利受到阻碍时,先协商解决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相关事宜作出判决。若对方不遵守判决,法院可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但基于对子女权益的保护,不能对子女的人身及探望行为强制执行。如果在抚养费支付或探望权行使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