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解除权,查看是否在除斥期间内,若超出该期间,解除权可能丧失。
(二)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在通知里清晰表明解除合同的意思和理由,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解除。
(三)若对方有异议,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来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四)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解除合同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按规定办理。
(五)解除合同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