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盗取他人银行卡,未使用可能涉嫌盗窃罪未遂;使用则分情况定罪,用密码在ATM机取款或特约商户刷卡消费以盗窃罪定罪,冒用在银行柜台取款或特约商户刷卡消费同时符合两罪构成要件但按盗窃罪定罪。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仅盗取银行卡而未使用,由于未实际取得财物,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未遂。若盗取后使用,不同使用方式定罪有别。用密码在ATM机取款或特约商户刷卡消费,这种行为本质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以盗窃罪论处,依据盗窃金额量刑,金额不同量刑跨度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盗窃后冒用在银行柜台取款或特约商户刷卡消费,虽同时符合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但最终按盗窃罪定罪处罚。如果遇到涉及银行卡盗窃及使用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