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工伤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乘以7。
(二)明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需查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三)统计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确定赔偿金额。
(四)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和原来一样。
(五)收集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他赔偿相关凭证,按照当地规定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